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以下简称通州工商分局)接到钟华的申诉(举报)信,称其在通州家乐福购买的“北大荒富硒米”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产品,要求通州工商分局责令通州家乐福退还其货款并进行赔偿,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地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北大荒农垦集团八五二分公司,该公司是北大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