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于某声与某县水利局签订《关于保护、治理太行堤的协议》,对某县辖区内的一段“太行堤”进行承包管理。于某声自承包太行堤以来与周边村民因土地使用权边界纠纷经常产生矛盾,曾于2008年以侵权为由提起数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某村民委员会将涉案土地上的障碍物予以清除并将土地交付给于某声,并赔偿其损失。
原告陈某转、被告张某强于1988年8月16日登记结婚,1989年7月9日生育女儿张某某(已成年)。因经常被张某强打骂,陈某转曾于1989年起诉离婚,张某强当庭承认错误保证不再施暴后,陈某转撤诉。此后,张某强未有改变,依然要求陈某转事事服从。
原告石某连系已故石某信夫妇养女和唯一继承人,被告石某荷系石某信堂侄。石家岭社区曾于2009年对村民坟墓进行过搬迁,当时所立石某信夫妇墓碑上刻有石某连名字。
被告人冯某某(1996年8月26日出生)与受害人史某(1996年5月5日出生)均是平山县外国语学校初三学生。二人曾于2012年1、2月份搞过对象,分手后还有联系。被告人冯某某不想和史某相处,便产生了害死史某的想法。2012年6月5日早晨,冯某某与史某相约见面后,来到平山县平山镇东街村高某某家闲置的空房,二人聊了一会儿并约定第二天再次见面。
十七星”、“七华”、“丁后”均系辍学青年与在校学生结成的小帮派的代号。“十七星”的成员曾于2008年被“丁后”的成员殴打,“十七星”联合“七华”一直伺机报复。
经查,张某曾于2019年12月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但2020年3月,其因交通肇事逃逸,被扬中市公安局处以驾驶证实习期计12分、驾驶证被强制注销的行政处罚。
一、简要案情 原告石某连系已故石某信夫妇养女和唯一继承人,被告石某荷系石某信堂侄。石家岭社区曾于2009年对村民坟墓进行过搬迁,当...
(一)案情 秦某曾于1986年建造一栋三层楼房,面积约210平方米,1990年秦某将一层转让给本镇居民郑某,郑某在一层开了一家餐馆,双...
(一)案情 某镇某村农民孙家立一家15人曾于1993年翻盖瓦房9间,1994年全家分家析产以后,孙家立与其二个弟弟孙家谋、孙家虎各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