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从水利部获悉,依据《水利部关于明确汛期阶段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今年入汛日期为4月1日,与多年平...
在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法律相冲突时,法院依据地方规范性文件作出判决。结果,杨某6万余元医疗费走不了医保,全部自行承担。这桩案子,让...
2018年8月24日,王某某经人介绍到钟某某经营的“辽大旅渔1039号”渔船上担任普通船员,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时间自2018年8月24日至12月31日,工资为5万元。2019年1月1日,渔船靠港,王某某在船上继续工作至1月6日。工作期间,王某某请假11天,实际工作125天。
切佩茨基公司因与精诚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俄罗斯联邦乌德穆尔特商事法院(以下简称乌德穆尔特商事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月18日,乌德穆尔特商事法院依据《海牙送达公约》请求中国司法部向精诚公司注册地址协助送达安排初步听证的裁决、起诉状复印件及莫斯科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8时开庭传票。
民营企业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公司)、国有企业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系上海新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38.2%、61.8%。2012年2月15日,新能源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电力公司转让其所持股份,转让价以评估价为依据;中静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5月25日,新能源公司将股权公开转让材料报送某产权交易所。
高乙与李某某系夫妻,育有一子高丙,于1998年7月30日出生。2010年1月12日高乙死亡,同年12月21日李某某死亡。高甲、计某某系高乙的父母,李某、张某系李某某的父母。2011年2月7日,上海市虹口区三门居委会依据高丙母亲生前遗嘱指定两被告为高丙的监护人。
被诉侵权商标标识是作为服务商标使用还是作为商品商标使用,承载该标识的物质载体为服务工具还是商品包装、容器,是判断的重要依据。载体属于服务工具的,应当认定相应商标标识是在服务上使用;载体系商品包装或容器的,则应当认定相应商标标识是在商品上使用。
用人单位以顾女士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依据其入职时签收的员工手册规定,构成事实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顾女士处于孕期,用人单位的...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某小区某楼栋某单元共7层14户居民,70岁以上老人20多人,加装电梯需求迫切。在2018年至2021年近4年间,居民始终未就加装电梯达成共识,社区和街道多次协调无果,加装电梯就此搁置。2021年7月29日,根据该单元楼部分业主申请,属地街道办事处依据《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规定,举行了加装电梯公开听证会。
当事人签订具有合作性质的长期性合同,因政策变化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产生影响,但该变化不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按照变化后的政策要求予以调整亦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不会对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该当事人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