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孟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获得支持,但对法院判决中返还彩礼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均未获支持后,她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近日,山西省晋中...
中新网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陈杭)自2020年以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涉赡养老人类民事案件1428件。从老人上诉案件分别占各类...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上诉案。2004年以来,吴某等人通过当面招揽、电话邀集、口口相传等方式,多...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了一起未经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播放他人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
利莱森玛公司是292016号 以及第G633661号“LEROY-SOMER”注册商标所有人。2000年,麦格乃泰克(福州)发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利莱森玛(福州)发电机有限公司,2005年再次变更为利莱森玛电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简称利莱森玛福州公司)。利莱森玛公司授权利莱森玛福州公司使用上述两个注册商标,并出具书面函确认其有权共同提起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
2009年7月28日、2010年2月1日,美联恒公司与华冶公司合肥分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美联恒公司资金链断裂,华冶公司两次停、复工。因涉案工程的严重滞后,引发众多商户上访。
小南山公司一审称,依公司章程,对外担保事项应经董事会决议,故《最高额抵押合同》未经董事会表决无效;在同意提供最高额保证的董事会决议上签字的董事之一当时已被免职,故该决议无效,《最高额保证合同》亦无效。
新政源公司与金华公司就印象欧洲一期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协议》,约定按计价办法计算的本工程土建总造价及水电安装总造价优惠(下浮)6%及10%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后,新政源公司已付款数额为12974万元。
安徽新贝发制笔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贝发公司)作为建设方与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昆仑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浙江昆仑公司承包施工安徽新贝发制笔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