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与秦某某婚后生育程某英等四子一女。程某于2022年病故,因其子女均在外工作,村委会出资为其购置棺材等丧葬用品并办理了丧葬事宜。程某生前尚有存款人民币余额9万余元,其配偶秦某某与程某英等五个子女因继承权发生纠纷。
本报记者 陈磊 “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通报今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
日前,经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决定对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案开庭审理。庭审前,法院邀请检察院、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共同开展庭前调...
2016年至2019年,某轨道公司在建设高速公路期间,施工车辆不分昼夜运行,严重影响了沿途村民的正常生活。王某及沿途的部分村民向某轨道公司反映施工车辆噪声扰民问题。后某轨道公司负责人与检测人员进村调查,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噪声数值进行了测量,并与村委会协商补偿人员范围及补偿标准。
“感谢法官跑前跑后操心,终于解决了我们两家的烦心事儿!”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七方法庭充分运用“法庭+村委会”联动调解机制,在一起民事案件判决后继续跟进,妥善化解一起邻里柴火垛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2009年12月30日,薛海金与河南省修武县郇封镇郇封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郇封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郇封村北地工业区养狐场进行狐狸养殖,承包期限为六年。合同履行期间,因项目开发需要对薛海金养狐场用地进行征迁。
2009年起荆军租用了谷某的房屋和院落,此院落与姜建波住所前后相邻,仅一墙之隔。荆军在租用的院落里对钢铁制品进行切割作业,产生的噪声使姜建波不堪忍受。姜建波先后向村委会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2007年10月30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王淑荣对王振学所种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一审原告王振学遂向洮北区人民法院请求:1、确认三跃村村委会与王振学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有效;2、确认王淑荣对王振学承包的土地无承包经营权。
2009年12月30日,薛海金与河南省修武县郇封镇郇封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郇封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郇封村北地工业区养狐场进行狐狸养殖,承包期限为六年。
2006年3月,黑龙江省讷河市通江街道五一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五一村委会)与苏廷祥签订一份《草原承包合同书》,将草原104亩发包给苏廷祥,期限30年,收取承包费7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