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 的搜索结果,共120条

(2020)浙02知民初261号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浙02知民初261号  原告: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高新...

(2018)渝01民初630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渝01民初630号  原告:重庆力华自动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

最高法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第一案——合议庭详解侵害“卡波”技术秘密纠纷案

  在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天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公司(简称九江天赐公司)与安徽纽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安...

广东肇庆高新区首届“全民原创反诈短视频大赛”精彩落幕
广东肇庆高新区首届“全民原创反诈短视频大赛”精彩落幕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高新宣 旺公宣)1月11日晚,由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反诈办、区总工会联合主办的肇庆高新区首届“全...

长春高新二股东离婚 前妻分超40亿元股票

A股再现天价离婚。1月11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000661.SZ)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近...

指导性案例219号:广州天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诉安徽纽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1.判断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并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可以综合考量被诉侵权人是否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是否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复侵权、诉讼中是否存在举证妨碍行为,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者侵权获利数额、侵权规模、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   2.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已实际实施侵权行为且构成其主营业务的,可以认定为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对于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长期、大规模实施侵权行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持续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持续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胡月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是创建平安仲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

转租公司拖欠租金被诉解除合同为何未获支持?

  日前,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众多次承租人利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转租公司拖欠租金被诉解除合同为何未获支持?

日前,浙江省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涉及众多次承租人利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2018年...

辽源高新铲除一条医美灰色产业链

近日,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潜心经营、跨省追击,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妨害药品管理案件,铲除一条医美灰色产业链,抓获涉案嫌疑人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