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的搜索结果,共67条

发布年度监督报告 打通监检衔接堵点

□ 本报记者 章宁旦发布法律监督年度报告,指出司法执法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打造监检互动互促工作格局,加大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

万余人参加,35座城市同时开考,这个“新职业”考试燃爆全国
万余人参加,35座城市同时开考,这个“新职业”考试燃爆全国

法人》杂志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不是高考,也不是研考,在万物生长的阳春三月,这场“特殊”考试,却燃爆全国。2023年首次企业合规师考试成...

避免机械化“一刀切”式执法

□ 权威发布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万静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哪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李伏运请求国家赔偿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当时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予以赔偿。

李显志诉长春建工集团界定产权、返还财产纠纷案

一、法人内设部门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设立不以是否有财产投入为前提; 二、法人内设部门成立后采取何种性质的经营方式以及他人是否对其投入资产等均不能改变其法人内设部门的法律属性; 三、出资者对法人出资后,仅能对其所持股份主张相应的股份权益,其出资为法人财产不可分割的部分。

·浙江发布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浙江发布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构成商业混淆行为的“连花清温茶”近年来,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

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海市威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畜产进出口北海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因此,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进行清算,也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属于法人终止,依法仍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此类法人与他人产生合同纠纷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

大庆市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庆市人民政府债务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人响应政府号召,以向政府书面请示报告并经政府审批同意的形式介入市政建设,政府在不通知法人参加的情况下单方就法人介入市政建设而享有的优惠政策作出决定,法人只能按照政府决定执行的,法人与政府之间并非民法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关系,双方亦没有就此形成民事合同关系。

雷远城与厦门王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远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纷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债权、债务由清算组负责清理。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依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而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人自认或者法人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清算之前对其债权债务关系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