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屠鑫鑫 王佳佳乘客与司机因琐事发生矛盾,便抢控正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操控装置,乘客的行为应...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粤公宣)“公共交通无小事”这句话,广东广州公交民警辅警熟记于心。广州地铁多次被评为世界最安全...
为解决公共交通相对落后的状况,汕尾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汕尾市政府)于2015年7月27日形成《工作会议纪要》,决定以政府许可方式与广东省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公共交通事业,将该市公共交通经营权及公共站场土地使用权许可给其项目公司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粤运公司)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时间」1997-10-27 原告:徐克平,男,1957年12月11日生,汉族,上海市公共交通总...
【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
【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发布部门】济南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11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