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妥” 的搜索结果,共3条

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诉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服务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接受调解、和解,是对自身权益的处分,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事务中,应当尊重委托人关于接受调解、和解的自主选择,即使认为委托人的选择不妥,也应当出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提供法律意见,而不能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基于多收代理费的目的,通过与委托人约定相关合同条款限制委托人接受调解、和解。

商标转让没有合同行吗
商标转让没有合同行吗

导读:在我们大家的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因为对方是自己熟悉的人所以也就认为不签订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其实这样是不妥的,包括商...

自来水公司代收垃圾费 不妥

  根据广州市环卫部门2005年工作计划,今年广州市将在越秀和海珠区开展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生活垃圾费的试点,如果这一试点顺利进行,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