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 的搜索结果,共69条

员工工作时去厕所不慎摔伤 雇佣关系单位应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左世友 王利)王某在工作期间去厕所途中不慎摔伤,把新郑某劳务公司告上了法庭。12月12日上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成...

范仲兴、俞兰萍、高娟诉上海祥龙虞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兵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系倡导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已为从事危险工作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并不因此免除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

张传杰诉上海敬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劳动合同纠纷案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也应认定无效。

包利英诉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劳动者用人单位发生变动,对于如何界定是否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不应将举证责任简单地归于新用人单位,而应从该变动的原因着手,查清是哪一方主动引起了此次变动。劳务派遣公司亦不应成为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的阻却因素。

上海珂帝纸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补缴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案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设立。用人单位与未经工商注册登记、不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与派遣人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费;用人单位与不具备缴费资格的主体的协议约定,不能免除其法定缴费义务。

工程层层转包下施工人受伤谁担责?

  提供劳务者在工作时受伤,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赔偿,还是按照劳务关系向雇主主张侵权责任?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今日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问候老人属违法

7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连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开始...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

20部门印发意见加快劳务品牌发展

记者6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多方面...

快递员配送途中不慎摔伤,责任由谁担?

  生活工作中难免会出现意外导致受伤,而上班途中因自身疏忽受伤,提供劳务者、接受劳务者之间往往会因为责任划分问题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