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14周岁的李某与其同伴一同到公园的人工湖游玩,李某擅自下湖游泳意外溺亡。事故发生后,李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园林绿化局与某...
2013年8月,村民齐某与所在村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约定造林0.84亩,种植板栗,并领取了8年退耕还林补助。2019年10月,北京市密云区园林绿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齐某在退耕还林补助期内,砍伐自家退耕还林地里的板栗树。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现场留有31个板栗树伐桩,截面平整,切口整齐,现场内南侧整齐摆放着被伐倒的板栗树干和树枝。
2010年9月30日,李某洪与原告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由李某洪承租位于崇州市“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范围内的264.9亩土地,租赁期限17年。合同履行期间,李某洪将土地用于种植园林绿化树木,因管理不善,该地块树木枯死、土地荒芜、杂草丛生,被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为抛荒地,建议“退树还耕”。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5版) bf--2004--0204
【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9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