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开平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土地预公告》,决定征收某经济合作社等的集体土地,征收土地的具体工作由开平市百合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百合镇政府)负责落实。同年12月1日,百合镇政府与某经济合作社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约定某经济合作社同意百合镇政府征收其集体土地并由百合镇政府向其支付相关补偿款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联合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
作者:王栋(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外人文交流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李安迪(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筑墙圈钱...
原标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假冒商品研究报告 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一份假冒商品研究报告,对全球贸易中假冒商品的价...
本报巴黎12月2日电 (记者刘玲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2月1日发布最新一期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报告指出,中国仍将是今年唯一实现正增长...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