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恶意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规范商标注册秩序。 基本案情 异议人:中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徐豪杰
异议人主要理由:被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是被异议商标的代理机构深圳好牌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被异议人答辩理由:答辩人主要从事商品的批发销售,并非商标代理机构,未从事任何商标代理服务,不构成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适用主体。
异议人主要理由:《中国诗词大会》作为异议人的电视栏目名称,具有较强独创性,经过宣传和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异议商标侵犯其现有的在先权益,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第41971424号“冰墩熊Temperament Bea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由自然人郭石伟于2019年10月30日提交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等服务上。
不当“背锅侠”惩治不诚信诉讼 太原中院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诉讼生态漫画/李晓军 ● 为赢官司编造假证据,恶意串通作伪证,甚至原被告“...
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为“大众点评”软件运营商,四川某科技公司在其经营的“捧场客”软件及微信公众平台中,以发放红包的方式鼓励消费者在与其合作的商家处消费后,在包括“大众点评”在内的点评服务网站上对合作商家进行点赞、打分、点评、收藏,并经其审核“好评”内容后返现给消费者。
警方表示,经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长宁公安分局调查,近日,家住长宁区的朱女士通过某平台求购了一批价值270元左右的民生物资。外卖骑手赵某接单后,按照朱女士的订单前往超市购齐商品,并向朱女士索要了330元的跑腿费。
“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类型化犯罪行为。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对存在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违约金及利息畸高、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情况,综合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套路贷”犯罪。对有组织地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实施“软暴力”催收达到与“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相当的程度,产生欺压、残害群众的效果
□ 本报记者 张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并发布此类案件办理情况。《法治日报》记...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并发布此类案件办理情况。记者从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