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 的搜索结果,共103条

·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并发布此类案件办理情况。记者从最...

·吃掉孩子宠物 恶意消遣孩子拍短视频违背立法精神

□ 本报记者 张守坤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只螃蟹腿,嘴里说着“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一边...

恶意消遣孩子拍短视频违背立法精神
恶意消遣孩子拍短视频违背立法精神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只螃蟹腿,嘴里说着“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

中国光大银行与内蒙包头华达合资卧具装饰厂、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市青山区支行、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自由路办事处侵权纠纷案

所谓事后抵押,一般是指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这种事后抵押的设定通常发生在债务人业已陷入支付危机、濒临破产、其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设定事后抵押必然导致其降低或者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此,这种事后抵押应认定为无效,抵押权人对于行使抵押权获得的价款没有优先受偿权,已经取得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理解与适用(九)

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查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可以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商标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或者属于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的生效决定或者裁定,并结合具体案情,作出处理。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诉董志超、谢文浩破坏生产经营案

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报复和从中获利的目的,客观上通过在网络交易平台恶意大量购买他人商品或服务,导致相关单位被网络交易平台认定为虚假交易进而被采取商品搜索降权的管控措施,造成相关单位遭受损失10万元以上,其行为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定罪处罚。

申翠华诉王铮韵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网络交易中买家基于货品本身与网店描述是否相符、卖家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对商家进行的评级、评论,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只要不是出于恶意诋毁商业信誉的目的,买家给“差评”不属于侮辱诽谤行为。

·26件世界杯热词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世界杯”“拉伊卜”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对26件世界杯热词...

翁立克诉上海浦东伊维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设计人报酬纠纷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行为,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上述规定体现了对恶意技术规避的限制,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人可以依法采取保护其软件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为人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上述技术措施的,构成对软件著作权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