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对公账户为他人转账近500万元,却辩称自己是受害者,并推翻了原来的有罪供述。检察官通过梳理数百份聊天记录,发现关键证人“龙哥”,...
在办理网络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件中,及时提取手机聊天记录、网络平台后台及服务器数据明细等证据,准确认定侵权作品数量。注重追赃挽损并促成赔偿和解,切实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记载的转账40万元用于购房、银行交易明细的金额可以相互印证,但法院对这些证据和事实就是不予认定,不认可我买房的事...
利用自己社交“小号”,根据求助人特定需要,然后以请托口吻与所谓的“领导”通过社交软件聊天,再把聊天内容截图给求助人看,骗取求助人信...
近日,社交平台上曝出“疑似女幼师给幼儿喂避孕药事件”引发高度关注。 有社交平台曝光了群名为“反渣小分队!”的聊天记录,在该聊...
有公司例会上以“找内奸”为由突查员工手机,有公司擅自恢复员工办公电脑已删除聊天记录—— 用人单位对待员工个人信息勿任性 阅...
在北京做快递员的张强,由于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采用灵活就业的形式自行缴纳社保。干了半年多时间,他不幸在工作中猝死。 此后,...
偷录他人微信聊天记录形成的诉讼证据,法院能采纳吗?诉讼取证维权和被取证人的隐私权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平衡? 近日,北京互联网...
岳某经朋友介绍与从事医疗物资采买的张某取得联系,张某又介绍从事医疗物资贸易的代某与岳某联系,三人通过微信进行沟通,后岳某支付代...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手机短信、微信聊天、电子邮件、支付宝等通讯应用早已成为我们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工具。近年来,相关电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