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维“同为民营企业,同气连枝,守望相助,无论企业规模体量、所在行业,持有互谅互助之心态,终能化干戈为玉帛。”安徽省商...
“申请执行人同意接受被执行人的和解方案,咱们的工作总算没有白做……”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联动玉泉区法院成功协调...
“真的没想到,我们与镇政府持续了8年的拆迁赔偿纠纷能够得到圆满解决。感谢检察机关让我们拿到了赔偿款、住进了安置房。”近日,四川省彭...
“虽然暂时还没有再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问题几年后就能解决,村里也给了一些补偿,我妈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近日,巧遇入村走访调研的...
龚某与王某英、涂某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王某某偿还83万元及利息,涂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涂某未履行判决义务。
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与萍乡市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2020年10月,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作出多份民事判决书,判令由萍乡市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合计203万元。
信访人胡某某与景德镇某中学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2003年12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书,判令由景德镇某中学代为办理并向胡某某交付教师公寓房屋所有权证。同时由该中学支付逾期交付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景德镇某中学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抓源头推动融合共治,抓前端做实矛调指导,抓全局实现一体化解,收案从2017年的近500件降至2023年的约300件,成讼案件数量年均降幅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老贾来了”特色调解品牌 ,创新“3+3+3”基层解纷机制,“小法庭”撬动大治理,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底色。2023年以来,老奇台人民法庭化解“三农”纠纷388件,群众满意度100%。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构建“前置防线,控制在早;前端化解,处置在早;前瞻治理,预防在早”的“三前三早”工作机制,创设“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员”的“链条式”解纷模式,打造以蓝田《吕氏乡约》文化为内涵的“蓝约融治”诉源治理品牌,推动矛盾纠纷见之于未萌、化之于未发、止之于未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