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联动执行解救红树林
——陈某刑事裁判涉赔偿经济损失执行案
基本案情
陈某擅自在红树林保护区内修建围堤和闸口开发养殖虾塘,致使23.3亩红树林因长期浸泡在水中无法自然纳潮而枯萎死亡,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并打开涉案堤坝缺口。判决书生效后,因陈某患病,暂不予收监,但其拒不打开涉案鱼塘堤坝缺口。
执行结果
雷州市人民法院根据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申请立案执行,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随后发出公告责令陈某自觉履行判决义务,但陈某仍拒不履行。2023年7月,雷州市人民法院启用联动执行机制,联合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沈塘镇政府等共计200多人的执行队伍开展行动,顺利打开堤坝缺口。同时,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予以收监。
典型意义
湛江红树林湿地是我国南方湿地资源的精华,在净化海水、调节气候、保护海岸、防灾减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被称为“海洋卫士”,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价值。本案中,执行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绿美广东、绿美湛江建设大局,高度重视破坏红树林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采用市委政法委、人大督导,法院主导执行,公安局、当地镇政府协助执行的联动执行机制,既有助于加快打开堤坝恢复红树林湿地环境,又能引起相关部门对于生态保护的重视和支持。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让违法者承担破坏生态环境的损失,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让生态保护意识扎根在每一位群众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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