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第372章第4条)
[1984年11月30日]
(本为1984年第390号法律公告,1985年第202号法律公告)
第372D章:九广铁路公司(获准许活动)(综合)令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72章第4条)
[1984年11月30日]
(本为1984年第390号法律公告,1985年第202号法律公告)
第2条 (由2000年第168号法律公告废除) 版本日期 19/05/2000
第3条 获准许活动 版本日期 30/06/1997
公司获准许从事附表指明的活动。
附表条 附表 版本日期 19/05/2000
[第3条]
九广铁路公司的获准许活动
1.将在香港境外任何地方的货物托运或运送至香港。
(2000年第168号法律公告)
2.在香港境外贮存─
(a)公司已托运或将托运的货物;或
(b)公司已运送或将运送的货物。
(2000年第168号法律公告)
3.(由2000年第168号法律公告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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