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入境(越南移居者)(羁留中心)(指定)令
(1992年第175号法律公告;1997年第80号第103条)
(第115章第13H(1)条)
[1989年11月3日]
(本为1989年第360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废除) 版本日期 30/06/1997
(由1992年第175号法律公告废除)
第2条 羁留中心 版本日期 30/06/1997
现指定附表所指明的地方为羁留中心,羁留本条例第13D条授权羁留的人。
(1989年制定)
附表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2条] (1994年第178号法律公告)
1.(由1996年第532号法律公告废除)
2.(由1993年第375号法律公告废除)
3.(由1990年第131号法律公告废除)
4.西贡高希马羁留中心
5.青洲接待中心
6.白石羁留中心
7.(由1992年第140号法律公告废除)
8.海港羁留中心,即香港油蔴地小轮有限公司旗下命名为“民天”、“民华”、“民锦”、“民泰”、“民丰”号的船只。
9.罗湖羁留中心
10.(由1993年第263号法律公告废除)
11.(由1997年第3号法律公告废除)
12.丰力楼
13.(由1993年第364号法律公告废除)
14.万宜羁留中心
15.(由1994年第178号法律公告废除)
16.域多利监狱
17.赤柱监狱(1990年第5号法律公告)
18.石鼓洲岛(1991年第231号法律公告)
19.壁屋监狱(1990年第143号法律公告)
20.壁屋惩教所(1990年第150号法律公告)
21.启德越南船民转解中心(1992年第139号法律公告)
22.由惩教署控制的玛丽医院羁留病房,但不包括该病房内警方控制的部分(1992年第257号法律公告)
23.由惩教署控制的伊利沙伯医院羁留病房,但不包括该病房由警方控制的部分(1992年第257号法律公告)
(1989年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