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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N章 1994年空气污染管制(指-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311N章 1994年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所需详情及资料的指明)令 ...
【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79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11N章 1994年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所需详情及资料的指明)令


  (第311章第19(1)条)
  
  [1994年8月26日]
  
  (本为1994年第478号法律公告)
  
  第311N章 第1条就用作指明工序的现有处所发出的通知
  
  用作进行附表1所列出的任何指明工序的处所的拥有人,须就该处所的存在向监督发出载有附表2所列表格所指明的详情及资料的书面通知。
  
  第311N章 第2条(已失时效而略去)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311N章 附表1指明工序
  
  [第1条]
  
  指明工序
  
  1.有机化学工程
  
  2.镀锌工程
  
  3.提炼工程
  
  4.非铁冶金工程
  
  5.玻璃工程
  
  第311N章 附表2表格
  
  [第1条]
  
  表格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
  
  (第311章)
  
  依据本条例第19(1)条就用作进行指明工序处所的
  
  存在而发出的通知书
  
  致:监督
  
  1.本人/我们*是通知书签署人,即第2段所指明的下述处所的拥有人,现发出
  
  通知,第3段所描述的处所是用作进行第4段所指明的工序的;又谨此声明,下列提供的详情及资料,均属正确无误。
  
  本通知书连同有关绘图(..................张)合共..................页。
  
  签署:..........................................................................................
  
  姓名/名称:..............................................................................
  
  日期:..........................................................................................
  
  2.拥有人的详细资料
  
  拥有人姓名(先写姓氏)/名称
  
  身分
  
  (例如承租人、占用人)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身分证/
  
  公司注册证书*号码
  
  中文
  
  英文
  
  3.进行指明工序的处所
  
  处所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中文
  
  英文
  
  处所内的联络人
  
  (先写姓氏)
  
  职衔或职位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中文
  
  英文
  
  商业登记
  
  号码
  
  公司注册证书
  
  号码
  
  处所内
  
  雇员人数
  
  处所面积
  
  (平方米)
  
  土地权益
  
  状况
  
  土地拥有人姓名/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中文
  
  英文
  
  4.工程性质
  
  本条例附表1所提述的指明工序
  
  工序概述
  
  原料连成分的百分比
  
  产品连成分的百分比
  
  原料耗用率
  
  (以公吨计)
  
  每小时
  
  通常
  
  产品生产率
  
  (以公吨计)
  
  每小时
  
  通常
  
  最高
  
  最高
  
  每日
  
  每日
  
  每月
  
  每月
  
  每年
  
  每年
  
  装置/处理*能力
  
  用作贮存有机液体的缸的总贮存量
  
  (只适用于有机化学工程)
  
  操作时间表
  
  通常操作时间
  
  由 至
  
  每日操作时数
  
  每年操作日数
  
  5.排放点及有关设备的详情
  
  A. 排放空气污染物的排放点
  
  排放点编号
  
  排出口或烟囱高度(离地面的米数)
  
  排出口或烟囱横截面
  
  阔(米)
  
  长(米)
  
  直径(米)
  
  B. 产生该空气污染物的有关设备
  
  设备类型
  
  设备编号
  
  安装日期
  
  设备的尺寸
  
  阔(米)
  
  长(米)
  
  高(米)
  
  直径(米)
  
  操作方式(连续式/间歇式)
  
  装置/处理*能力
  
  间歇式工序
  
  每次工序持续时间(小时)
  
  每日工序次数
  
  用作贮存有机液体(包括液体燃料)的缸
  
  所贮存有机液体的种类
  
  缸的贮存量(立方米)
  
  使
  
  用
  
  燃
  
  料
  
  的
  
  设
  
  备
  
  使用燃料设备的类型
  
  拟使用的
  
  燃料
  
  种类
  
  含灰量(%)
  
  含硫量(%)
  
  其他规格
  
  燃料耗用率
  
  (公斤/小时)
  
  最高
  
  通常
  
  装有空气污染
  
  控制设备
  
  类型
  
  拟控制的污染物
  
  预定效率(%)
  
  操作时间表
  
  每日操作时数
  
  每月操作日数
  
  6.绘图
  
  (1)请提供─
  
  (a)工序流程示意图,该图须显示物料(包括原料、制造工序中的物料、制成物料、副产品及废料)的流程;及
  
  (b)建筑物区划图图则,该图则须显示所有排放点在处所内的位置以及统一的备考编号。(2)所有排放点以及与每个排放点有关的各项工序/设备,包括空气污染控制设备,均须予以清楚识别,并以统一的备考编号予以标识。
  
  * 删去不适用者。
  
  (1996年第15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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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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