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章第56条) [1960年11月11日] 1960年A132号政府公告 (本为1960年A105号政府公告) 第132AC章 第1条(由1999年第78号第7条废除) 第I部 导言 第132AC章 第2条(由1999年第78号第7条废除) 第132AC章 第3条释义 在本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1999年第78号第7条) “正式牌照”(full licence) 指根据第19条批出的牌照; (1998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冰冻甜点”(frozen confection) 指任何通常以冰冻或冷藏状态出售供人食用的甜点; “食物业”(food business) 具有《食物业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给予该词的涵义; (1986年第10号第32(2)条;1999年第78号第7条) “持牌人”(licensee) 指获批给牌照的人; (1998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配料”(ingredient) 在用于热处理方面时,包括糖及蛋粉,但不包括染色料、调味料、水果、果仁、朱古力及其他类似的物质; “疾病”(disease) 指任何传染性的疾病; “牌照”(licence) 指正式牌照或暂准牌照; (1998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署长”(Director) 指食物环境生署署长; (1999年第78号第7条) “制造”(manufacture) 就冰冻甜点而言,包括将任何配料混合,任何冷凝工序,以及将冷凝或局部冷凝的物质放入容器或包裹起来以供售卖的工序; “暂准牌照”(provisional licence) 指根据第19A条批出的牌照; (1998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热处理”(heat-treatment) 指以附表1内所述的方式对冰冻甜点进行加工处理,而“进行热处理”(to heat-treat) 一词须据此解释。 第132AC章 第4条附表1的修订 署长可不时藉宪报刊登的通告,将附表1修订。 (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AC章 第5条售卖冰冻甜点的许可证 第II部 冰冻甜点的售卖 售卖冰冻甜点的许可证 (1998年第357号法律公告) 除非根据与按照署长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第31条所批给的书面准许,否则任何人不得售卖、要约出售、为出售而展示或为出售而管有任何冰冻甜点以供人食用。 (1986年第10号第32(2)条;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AC章 第6条所售冰冻甜点的含细菌标准 任何人不得售卖、要约出售或为出售而展示每克含有多于50000个细菌的冰冻甜点或每克含有多于100个大肠杆菌的冰冻甜点。 (1986年第252号法律公告) 第132AC章 第7条限制进口冰冻甜点的售卖等 (1)任何人不得售卖、要约出售、为出售而展示或为出售而宣传任何从某个未经署长批准的制造来源地输入香港的冰冻甜点。 (1986年第10号第32(2)条) (2)为施行本条,署长不得批准冰冻甜点的任何制造来源地,除非署长信纳该等冰冻甜点在制造工序中曾经过热处理。 (3)在就第(1)款所订的与发布宣传品有关的罪行而提起的法律程序中,被告人如证明其本人的业务是发布或安排发布宣传品,而有关的宣传品是其本人在通常业务运作中收受以作发布的,即为免责辩护。 (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AC章 第8条冰冻甜点在售卖前须进行热处理 任何人不得售卖、要约出售、为出售而展示或为出售而管有任何未经热处理的冰冻甜点(红冰或红雪条除外)以供人食用: 但本条不得解释为阻止售卖、要约出售或为出售而展示任何从某个已获署长批准的制造来源地输入香港的冰冻甜点。 (1986年第10号第32(2)条: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AC章 第9条预防冰冻甜点受污染的措施 任何人如管有任何冰冻甜点以便售卖供人食用,均须采取一切合理及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该等冰冻甜点受到感染或污染。 第132AC章 第10条冰冻甜点(软雪糕除外)须保持在摄氏零下2度以下 任何人不得在温度超过摄氏零下2度的地方,存放任何拟出售供人食用的冰冻甜点,但俗称为软雪糕的一类雪糕除外。 (1970年第132号法律公告) 第132AC章 第11条冰冻甜点不得与其他物品一起贮存 任何人在食物业的运作中,不得将任何冰冻甜点存放在任何用以贮存其他物品的冷藏装置内。 第132AC章 第12条冰箱的保养 在食物业的运作中用以贮存冰冻甜点的冷藏装置,须时刻保持清洁,并保持完好和维修妥善。 第132AC章 第13条用具的清洁状况 在食物业的运作中用以端送或处理任何冰冻甜点的用具,须保持清洁以及尽量避免受污染的危险。 第132AC章 第14条雪糕筒及薄脆饼的贮存 在食物业中用作或拟用作盛上冰冻甜点的雪糕筒或点缀冰冻甜点的薄脆饼,在并非实际使用时或并非即将使用时,须存放在防尘容器内。 第132AC章 第15条冰冻甜点必须盛放在制造商的容器内始可售卖 (1)任何人不得售卖、要约出售或为出售而展示任何冰冻甜点以供人食用,除非该等冰冻甜点盛载于或直接取自其在制成后被放进的容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