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移动通讯终端开设赌场案,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退缴的违法所得四万二千一百六十四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2月以来,被告人周某在宜春市袁州区利用手机软件微信建立赌博群,招揽、组织群内成员下载“情怀麻将”APP手机软件,通过该软件账号ID创建“亲友圈”,内有76名成员,在该APP上购买房卡、开设房间供赌博群成员进行赌博,并在赌博群内抽取每局4元台费的方式获利。至案发时该赌场共抽头渔利人民币42164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家属已向公安机关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4216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创建赌博群,在网络上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42164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