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吴丹)突遭车祸的伤者通过“水滴筹”筹得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要求抵扣“水滴筹”捐款部分?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公司请求抵扣伤者以“水滴筹”平台支付的医疗费,法院对该辩称意见不予采纳,依法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
邱某驾驶小型轿车将傅某(系未成年人)撞倒并压伤,公安民警出警调查后,认定邱某负全责。傅某受伤后被送到儿童医院住院治疗,用去住院医疗费16万余元,其中“水滴筹”垫付5万余元医疗费。审理中,保险公司要求抵扣“水滴筹”支付的医疗费。
法院审理认为,“水滴筹”是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资金帮助的社交筹款平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通过“水滴筹”向原告家庭进行捐助用于救治原告伤势,体现了互助、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案中,“水滴筹”筹款捐助对象明确、用途单一,可视为捐助人对原告的附条件赠与,虽然相关款项直接汇入医院账户,但不能以此减轻被告基于侵权行为和保险合同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故不应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