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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致两死一伤 法官多方努力促调解暖人心

  中国法院网讯(揭颖)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顺腾物流有限公司给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寄来了锦旗,感谢法官不懈努力的调处给...

  中国法院网讯(揭颖)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顺腾物流有限公司给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寄来了锦旗,感谢法官不懈努力的调处给了当事人新的希望。

  原来,2019年11月26日15时许,陈某某驾驶载一车碎石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抚州市乐安县经236国道往抚州市方向行驶,遇刘某某驾驶出租小车,载尧某某、张某在前方同方向左转弯行驶。因陈某某驾车超速且在没有超车条件下跨越中心线强行超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重型半挂牵引车继续推行小车向前行驶,造成刘某某、尧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陈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尧某某、张某不负此次事故责任。陈某某驾驶的车辆及挂车登记在顺腾公司。

  事发后,张某、刘某某亲属、尧某某亲属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陈某某及顺腾公司赔偿其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合法有效,能够作为划分责任的依据。陈某某虽与顺腾物流公司签订了汽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但其未以个人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而是以顺腾公司名义从事经营,两者之间属挂靠关系,遂判决顺腾公司对陈某某应赔偿张某、刘某某亲属、尧某某亲属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顺腾公司不服,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到了抚州中院揭法官手里后,她考虑到一方是急需得到赔偿的受害人,另一方又是承受巨大赔偿压力的小微企业,判决并不能解决问题,便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调解方面。

  调解之初,面临着重重困难:受害人尧某某亲属已申请了财产保全,不愿降低赔偿金额;受害人张某与刘某某的子女系继母与继子女关系,情况复杂,存在调解金额不统一及调解款项支付至谁名下两方面问题;肇事司机陈某某则尚在缓刑服刑期间,被保全的房屋早已出售,款项在刑事案件中已作为获得谅解的部分赔偿给了受害方,仅剩6万元买主尚未支付(房屋过户时给付,现买主因保全问题已提出执行异议),无赔偿能力;顺腾公司由于疫情原因,一直生意不好,赔偿能力有限。

  但是,揭法官没有轻言放弃,她以女性法官特有的细腻和耐心,反复打磨调解方案,并随着调解进度进行相应调整。经过1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各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揭法官将各方的调解意见形成文字,通过微信发给各方确认,提前制作好调解书。

  考虑到当事人主要在崇仁,且协议的履行涉及款项的给付、保全的解除及执行异议的撤回等问题,需崇仁法院协助配合,揭法官将各方当事人约到了崇仁,并提前与原承办法官及执行法官联系好,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最终,因本次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案件及执行异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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