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周蔚)12月20日,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草案对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名称、体例结构及条文顺序等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畅通信息报送和发布渠道,完善应急保障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保障社会各主体合法权益。
为保障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管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草案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建立网络直报和自动速报制度,加强应急通信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为保障社会各主体合法权益,草案规定,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中关怀特殊群体,优先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等群体;关爱受突发事件影响无人照料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及时帮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合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