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胡明冬)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滑翔伞运动而造成儿童人身损害的健康权纠纷案。结案后,上海宝山法院结合庭审调查和事后调研,通过向被告体育公司发送司法建议的形式,引导公司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能力,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体育公司及体育文化运动的健康良性发展提供精准助力。
2019年5月某日,付先生带着9岁的女儿小萍参加由某体育公司举办的“青少年滑翔初体验训练营”活动,小萍经过简单培训后进行单人滑翔体验过程中,不慎在一小屋房顶坠落,后翻滚坠落于地面,造成左大腿骨折。所幸经鉴定,损伤后遗症尚未达到人体损伤致残疾程度。
付先生认为,此次事故是由于组织方体育公司未尽合理安全注意义务所导致,体育公司应当对其女儿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付先生在多次与该体育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下,将该体育公司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该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方案,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