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贵港12月1日电(通讯员黄宝仪)身为乡镇交通站站长,为还欠款,谎称能帮办理房产证、虚构工程项目,诈骗他人310余万元。11月29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平南县法院以犯诈骗罪对被告人麦某连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被告人麦某连退赔被害人黄某阳人民币313.55万元。
51岁的麦某原是平南县某镇交通站站长,于2020年11月退休。麦某爱好赌博,由于赌博输了钱,没有钱还欠款,从2017年开始就向熟人借钱,向21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向这家贷款公司贷了款,又把钱还给另一家贷款公司,拆东墙补西墙,生活过得十分窘迫。
2018年8月,麦某来到黄某开的卫生室看病,黄某当时正在发愁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看到麦站长来了,心想两人算是老相识,况且麦站长人脉广、能力强,肯定能帮忙。黄某向麦某提起这件事情,没想到麦某爽快答应了,提出唯一的条件就是“需要钱打点人际关系”。
“能帮忙办理房产证,无论花多少钱都愿意。”为此,黄某给了麦某3万元。过了一段时间,麦某称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不够、房屋超高为由,又找黄某收了14.5万元。
见到黄某如此容易上当受骗,拿到钱的麦某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救命稻草”。
2018年9月底,麦某听说有一个修建平南县丹竹华润至藤县蒙江公路的工程,于是向黄某表示:“这个项目很赚钱,如果投资入股的话,工程验收完工后可以按股分红。”为获得黄某信任,麦某还带黄某到工程施工地查看现场。由于麦某交通站站长的身份,黄某对麦某深信不疑,爽快地投了27万入股。
眼看这么容易就骗到了钱,且各个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催款,麦某便继续把黄某当做“取款机”,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麦某通过虚构有修建公路工程等项目叫黄某入股分红、帮忙办理房产证、给领导送礼、为领导借钱等方式骗取黄某阳钱财313.55万元。
投了这么多钱,但从未获得分红,黄某逐渐觉得不对劲,便向麦某索要分红,麦某用各种理由搪塞,避而不见。黄某找上门,麦某害怕老公知道,暂时退回4万元给黄某。
按照约定,工程在2020年底就验收完工,就可以得回大部分投资的工程款和分红,眼看就要到2021年了,黄某迟迟未获得分红,于是他又再次到麦某家中索要工程款和分红,麦某的丈夫表示从未听说其妻子入股修建公路工程项目,麦某向黄某坦白其口中的工程项目根本不存在,她根本没有拿黄某的钱入股工程项目,而是拿他全部的钱用于赌博和偿还个人债务。黄某即刻到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4月25日,麦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麦某连犯诈骗罪罪名成立,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