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婷)放入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帮助跑分平台接收流转网络赌资。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邓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左右,被告人邓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介绍的跑分平台转移的资金是网络赌资仍然帮助接收流转,从中获取收款金额的千分之七至八的非法报酬。截至案发,邓某共帮助接收转移非法赌资共计人民币2222707元,非法获利共计约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金额达222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邓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积极退赃,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邓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其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