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朱方龙 汪顺)“法官,我不告了,子女们都回来了,都愿意赡养我。谢谢法官,我申请撤诉……”这是一名年近九十岁的老奶奶发自内心的声音。近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法庭通过庭前实地走访、沟通协调,及时化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方某婚后生育了三子二女,现都已成家立业。2021年8月份,方某在家不慎跌倒,导致其生活不能自理。因为两个女儿未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方某将两个女儿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向俩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法律文书材料,俩被告均表态愿意赡养老人,只是在赡养方式、赡养费承担上,意见不一致,很难调和。考虑到案件性质比较特殊,原告方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需求比较急切;俩被告也年近七十岁,且不希望到法院以这样的方式处理赡养纠纷,认为自己兄弟姊妹间能私下处理好。
“倘若能够协调各方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既能及时处理纠纷,又能修复亲情,岂不是两全其美……”抱着这样一个思路,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俩被告,告知赡养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原告的诉请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要积极回应诉求,及时协商处理好赡养事宜,尽快达成一致意见,避免矛盾升级。同时,实地走访方某的住地,在住地村干部的陪同下实地查看老人的生活环境,了解老人的真实想法。“我就是想她们能常回来看看我,好长时间都没有看到她们了……”
经过一番了解,老人的几个子女之前在村委会的主持下,曾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过一纸协议,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落实。法官及时抓住这样一个前提,不厌其烦地和俩被告沟通交流,从情、理、法的角度阐述案件争议的焦点,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的沟通协调下,老人的几个子女就赡养纠纷庭外达成和解。亲情得以修复,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