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办理的一起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的借贷纠纷案为切入点,向社区居民普及诚实守信、重信践诺理念,引导群...
家住石家庄的王某骑电动车在某路口逆向行驶,与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车辆受损,所佩戴玉镯损坏。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误工费、玉镯损失费等4万余元。
梁舒某(女,福建省南安市人)于2009年1月与梁桦某(男,台湾地区居民)在福建省泉州市登记结婚。2009年4月30日,梁桦某向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彰化地院向梁舒某送达了起诉状及传票,梁舒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双方于诉讼中达成和解,彰化地院于2009年9月2日作出2009年度第203号民事和解笔录,确定“两造愿意离婚”。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力促两大种业巨头就杂交水稻品种“五山丝苗”纠纷达成和解,一次性化解涉及15个杂交水稻新品种的纠纷,助力种业高...
“谢谢检察官,当时多亏你开导我,解开了心结。”近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一农家院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作不起诉处理的青年职工王某,...
龚某与王某英、涂某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王某某偿还83万元及利息,涂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涂某未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由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那么在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
积极引导当事人破产清算转和解,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通过听证程序征询全体债权人意见,在转入和解程序后根据已通过的表决规则,及时裁定认可和解协议,高效推进和解程序。
执行法院积极推动执行和解,依法解除对抗疫医院账户的冻结,有力支持和服务了当地抗疫工作大局。
被执行企业因资金断流拖欠众多供货商货款,执行法院引入重整实务中的“临时管理人”机制,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企业资金不断流、企业不破产、生产不停止、工人不下岗,被执行企业得以存活、债权人利益稳步实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