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
毕某驾驶无牌号手扶拖拉机,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经交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该案滦南法院曾判决该保险公司赔偿李某车辆损失共计两万余元。该保险公司赔偿后按照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向被告毕某进行追偿,并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
滦南法院民事团队受理该案后,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就诉讼情况、本案的争议焦点、法律风险、权利义务从多方面进行协调,经过不懈努力,仅用8天时间,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