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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年玩游戏致一人受伤 法院依法解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高长福)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瓦寨法庭近期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蒲某(13岁)、杨某(12岁)、杨某某(1...

  中国法院网讯(高长福)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瓦寨法庭近期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蒲某(13岁)、杨某(12岁)、杨某某(13岁)三人互相邀约玩丢石子游戏,游戏过程中,杨某不慎用石子将蒲某的右眼砸伤,经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九级伤残,右眼虹膜缺失鉴定为十级伤残。案发后,当事人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原告蒲某及其父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杨某某及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双方的损失,瓦寨人民法庭积极与原、被告双方的父母联系沟通协调,向双方详细分析本案的过错责任,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的父母赔偿蒲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2000元,由杨某某的父母赔偿蒲某经济损失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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