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赖铭)一女子贩卖毒品赚了400元,触犯刑法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女子实在是得不偿失,不禁让人唏嘘不已。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贩卖毒品案。
经查,被告人李某是一名95后,初中文化。2020年11月下旬的一个晚上,吸毒人员张某、聂某通过微信联系李某,让其帮忙购买毒品氯胺酮(K粉)。随后,李某联系了之前在酒吧认识的贩毒人员华子(化名),商量好价格和交易方式后,聂某通过微信转账了2000元给被告人李某,李某将其中的1600元转账到华子微信。华子收到毒资后,将毒品放置地点的照片发给了李某,李某将照片转发给张某二人。张某二人按照片位置拿到了重约1克的氯胺酮(K粉)后驾车离开,并在返回路上吸食了毒品。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法律法规,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介绍贩卖毒品氯胺酮(K粉)给他人吸食,并从中获利,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南雄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