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徐英)一辆普通的7座小客车居然搭载乘客18人,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该客车司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董某原本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装卸工,自己买了一辆7座的普通小型客车。公司老板为了员工上下班方便,就与董某商量,让他接送员工们上下班,公司则给予一定的报酬。董某没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资格,就冒然答应下来。2021年6月5日中午,董某驾驶自己的小客车沿途搭载公司员工。警方接到举报后,赶往现场查处,发现狭窄的客车车厢内满满当当挤了18个人,超载率达157%。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最终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