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饶路新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法理并用的形式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某与某酒店餐厅系供货关系,双方约定由杨某向餐厅提供冻品。由于该餐厅始终拖欠杨某1.2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杨某对餐厅承包人周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周某偿还所欠货款。因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贵溪法院龙虎山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约谈被告周某,从法理层面多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劝导其尽快支付货款。内心受到触动的周某表示愿意向杨某偿还货款,但因目前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欠款,希望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为确保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周某意见后积极组织双方协商,全力调和双方矛盾。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处下,杨某最终同意周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清货款,民事调解协议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纠纷得到稳妥化解。
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将群众司法诉求作为努力方向,持续加强基层法庭职能作用,全力解决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利用法院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