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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7名女子谈恋爱诈骗450万 男子获刑十四年

  中国法院网讯(刘远平 苏吉琴)如果去演戏,朱某或许会是个好演员,中专文化、无稳定工作的他,将自己包装为成功人士,在社交软件上添...

  中国法院网讯(刘远平 苏吉琴)如果去演戏,朱某或许会是个好演员,中专文化、无稳定工作的他,将自己包装为成功人士,在社交软件上添加女性为好友,与她们发展成情侣关系后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450万元。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7年5月以来,被告人朱某在与其妻子杨某婚姻存续期间,通过陌陌等社交软件,珍爱网、世纪佳缘网等婚恋网站或通过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单身、离异女性,谎称自己已离婚,从事大数据工作且收入丰厚,以“谈恋爱”名义博取被害女性信任后,邀约被害人进行所谓的网络投资,利用被害人手机通过网络贷款平台贷款、信用卡套现后转款给自己。

  朱某前期收到被害人钱款后,以“利润”、“分红”为名陆续向被害人小额转款,以骗取被害人继续进行“网络投资”,后期以投资平台出款不顺利为由停止给被害人“利润”、“分红”,并以维持资金流动或退回投资本金需缴纳手续费、税费为由向部分被害人索要钱财,最终以“网络投资”平台账户被封,无法提现为由告知被害人钱款无法收回,先后对多名女性实施诈骗,共计诈骗金额450余万元,除去其以“利润”、“分红”为名转给被害人的款项后,违法所得为350余万元。

  叙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朱某将违法所得350万余元退赔17名被害人。

  法官提醒:恋爱时尤其要擦亮双眼,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防诈骗能力,千万不要轻易相信一些人的花言巧语,尤其涉及钱财、个人信息等敏感事项时,谨慎作出决定,不给任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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