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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魏宽俊)答应对方替其收取固定数量的树木,并要求对方预先支付相关款项,最后却无法按约履行,支付的预付款也拖延不还。...

  中国法院网讯(魏宽俊)答应对方替其收取固定数量的树木,并要求对方预先支付相关款项,最后却无法按约履行,支付的预付款也拖延不还。近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炉桥法庭调解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周某在定远县定城镇经营木材加工生意,韩某是定远县常年收树的“树贩子”,韩某向周某承诺能收到价值140000元的树木,双方达成意向,签订了购树合同,周某也在韩某要求下通过微信分3次预先支付了购树款34000元。支付后,周某便前往韩某家收购树木,却得知其并没有收到树木,周某当即要求韩某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34000元购树款。韩某在向周某返还1000元后,下欠33000元却不愿返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某将韩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展调解。调解中,韩某承认目前尚欠周某33000元,但表示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够分期给付。周某对韩某的行为很是气愤,但也考虑到了韩某目前的经济状况,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树合同,韩某在三个月内分期偿还周某借款33000元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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