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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判刑!依法维护市场药品管理秩序

  中国法院网讯(王艳)8月24日上午,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并当庭宣判,为依法维护市场药品管理秩序...

  中国法院网讯(王艳)8月24日上午,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并当庭宣判,为依法维护市场药品管理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6月份起,被告人牧某从他处购得“黄金玛卡片”、“肾白金”、“美国金虎鞭”、“德国劲霸”等产品后,分销给他人,得款7000元。其中,被告人翟某某、杨某某、江某在购买上述产品后,分别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出售予他人。案发后,在四被告人的住处和经营场所扣押上述产品,经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均为假药。

  被告人牧某、翟某某、杨某某、江某明知系假药而予以销售,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均构成销售假药罪。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追缴四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扣押在案的假药,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法官警示:此起销售假药案为典型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特邀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此类案件当事人多为计生用品店或保健品店老板,打着惠民利民的旗号,以补肾壮阳、强身健体为幌子,博得消费者的信任,进而向群众销售上述假药,最终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对此类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希望各药房药店能引以为戒,拒绝假药的高利润诱惑,做到合法经营,严禁销售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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