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一:
2019年11月份,受害人刘某在某直播平台看了一个直播间名为“刀哥”的直播。刘某看到有人可以让“刀哥”直播间的主播推销产品,自己也想将自己售卖的新疆特色农副产品让主播帮忙推销。说也巧,这时有一个微信名为“TM疼你ì”的人主动添加刘某为好友。“TM疼你ì”告诉刘某,自己是“刀哥”直播间的客服,可以让“刀哥”直播间主播推销产品,但是必须缴纳“保证金”。刘某分两次将人民币10000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TM疼你ì”。但“TM疼你ì”在收到“保证金”后,既没有让直播间主播推销刘某的产品,也没有将“保证金”退还给刘某。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分析得知,微信名为“TM疼你ì”的真实身份信息为郑某某,既不是直播间主播客服,也没有能力在直播间推销产品。
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的亲属代为其退赔了被害人刘某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案情二:
2020年1月底全国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景某某使用微信,以卖口罩需要买家先行支付货款、定金为由,实施诈骗。2月初,因微信号被封,被告人景某某重新申请微信号,继续在网上实施诈骗。自2020年1月底至2月5日,景某某使用微信添加需要医用口罩为好友的方式,诈骗朱某、张某某、刘某某、赵某等人合计金额25780元。
法官说法:
随着网络用户的不断扩大,网络的功能不断增强,诈骗犯罪呈现高发态势。尤其是年末岁初,更是骗子敛财时期。诈骗手法不断翻新,专业化程度高,犯罪分从最初的“短信中奖”、“销售伪劣商品”等作案手段,发展到现在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诈骗,网络投资诈骗,QQ聊天诈骗等手段不断升级,欺骗性越来越强,群众识别越来越难。从犯罪的模式看,犯罪团伙逐渐向产业化企业化发展。受害面增大,逐步从城市向县城农村受害人年龄,从中老年人向青少年发展。既有普通百姓又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和国家公务人员。甚至还有资深经理和工业和公司企业老总,社会危害性越越来越大,有的群众养老钱救命钱被骗,导致倾家荡产,引发社会恐慌。赃款转移速度快。通常受害人的钱款一到账几分钟内就将赃款转移,并雇用专人在异地迅速将钱款分批取走,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带来极大困难。
今年六月,“哈蜜瓜在火洲吐鲁番”专场直播活动在阿瓦提村哈密瓜种植基地火热举行。湖南省援疆前方指挥部通过邀请乌鲁木齐市哈蜜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主播,走进瓜地通过抖音、淘宝等直播平台,线上线下帮助吐鲁番瓜农销售哈密瓜。农民看见直播带货销售火爆,轻易相信一些不明主播,造成钱财损失。
现在网络打破了我们传统的销售形式,直播带货成了销售新渠道。网红主播开播销产品,销量屡创新高,尤其是新型消费加速涌进直播带货,比如线上团购、云旅游等。“十三五”期间,这些线上消费新业态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不管是网红带货,还是店源带货,这种新形式丰富了商品线上的销售方式,但也要辨别真伪防止被骗。在参与到各种网上互动时,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他人。只要涉及到钱款,一定要高度警惕。
(作者单位: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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