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青年李某骑自行车撞伤六旬老人陈某后,双方因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僵持不下,经过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案件成功调解。
2022年8月17日凌晨4时许,刚初中毕业的19岁青年李某骑自行车去一家工厂打工。天蒙蒙亮,视线不好,李某在行至青县县城新华路时,不慎与正在路南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陈某相撞。陈某62岁,每月工资1600元左右。此次事故造成陈某右桡骨远端骨折、多发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9天。
经青县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双方对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交警和中间人都调解无果。最终,原告决定通过诉讼解决,并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因案情比较明确,为早日化解双方矛盾,让原告方尽快得到赔偿,承办法官在组织双方进行司法鉴定庭前质证时,对双方展开调解。
李某的父亲对法官说,孩子是因为天黑看不清路,才不小心撞到老人,其年龄还小,刚在工厂找到一个见习岗位,还没挣到什么钱。而他自己开出租车,近几年受疫情影响,收入也不高,勉强糊口。陈某的女儿说,母亲身体一直硬朗,这次事故导致老人卧床,不仅花费了医疗费,后续康复也没有收入,子女们为照顾老人也产生误工。李某家赔偿态度不积极,没有来看望过老人,对此意见很大。
法官仔细梳理案件,“对症下药”解心结,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李某父亲骑自行车撞人需要依法进行各项赔偿,虽然其现在没有固定收入,但是不能因此就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况且人要有同理心,如果是自家孩子被撞,也不希望对方借故不予赔偿吧。法官也向陈某的子女说明了李某的家庭现实情况,及李某一家对老人的深深歉意,以及愿意调解并赔偿老人的意愿。同时,李某及其父亲也表示,不应该对老人不闻不问,过后一定登门看望老人。
经调解,双方关系得到缓和。考虑到老人的伤情不是很严重,如果坚持走司法鉴定,不仅耗费时间,也会产生更多的鉴定费用,对双方均不利,调解是对双方最好的处理方式。经过法官反复调解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且由李某的父亲当庭向陈某方微信转账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