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交通事故中一定程度上为事故理赔承担一定的责任,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一般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交通事故中的他人财产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因自己操作不当撞坏了自己的车,在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之内呢?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的一个清晨,杨某驾驶某小型轿车行驶至安徽省阜阳市九龙镇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加之路面积雪,导致车辆侧滑碰撞到隔离带,致车辆受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所有的某小型轿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车辆损失保险。因车辆损失与被告保险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其全部损失。
法院判决
原告杨某驾驶某小型轿车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致该车前方受到撞击,车身受损。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实清楚,责任划分适当,应作为本案赔偿依据。涉案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车辆损失保险责任限额101923.48元(免赔额0元),本案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其保险责任应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涉案车辆维修损失经本院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评估意见书,车辆维修损失价值为18269元。杨某为此支出评估费2000元。杨某为此事故支出施救费2500元。上述三项费用合计22769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车辆损失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杨某22769元。
法官说法
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即,交强险这种强制性的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赔付第三方车辆和人的损失,并不包括对被保险车辆本身的赔偿。因此如果自己因操作不当撞坏了自己的车,其车损是不能在交强险内赔偿的。在购买了商业险车辆损失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在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车主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车辆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种类,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