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之间打闹是常有之事,此时家长该不该参与?如果家长不能冷静“守护”,强行为爱“出头”,不仅无益于小事化了,还会激化矛盾,甚至触犯法律。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长为孩子出气踢伤其他小孩被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对原告撤销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2023年4月4日下午,小刘(11岁)和小张(12岁)在某小区底商处玩耍,两个孩子在玩耍中打闹起来。小刘的父亲刘某听说自己孩子被欺负了,心生不满,去找小张理论,在争执中刘某踢踹了小张,导致小张腰部软组织损伤。
小张的父母得知儿子被打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随即开展调查,经过询问、鉴定、传唤等环节,最终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刘某不服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相关部门经审理后作出维持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刘某仍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及当地政府的复议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制作获取的勘验笔录、照片、询问笔录、监控录像视频及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能够相互印证,证明刘某因孩子之间打闹问题,用脚踢踹孩子这一事实。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处罚幅度适当,应予以支持。当地政府收到复议申请后,履行了受理、审查、送达等复议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复议决定,程序合法。
法院认为,本案系因孩子间打闹问题引发,事起虽小,但刘某却以踢踹孩子的方式进行处理,既不合情也不合法。刘某本应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调和孩子间矛盾,但其鲁莽冲动且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激化了矛盾、造成更大伤害,刘某理应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负面性评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刘某在本案中的不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小张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亦未能给自己的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因此,刘某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房山区法院法官表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全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频发,有的案件事起虽小,但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却不容忽视。
“孩童间打闹”很常见,也不可避免。如何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孩子间打闹,体现家长的素质和修养,更体现家庭的教育理念。法院判决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刘某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坚持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司法理念,有力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学习生活中发生摩擦矛盾在所难免。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家长作为监护人,更应肩负起责任,应该理性对待、冷静处理孩子之间的矛盾,及时了解情况、耐心疏导情绪、理性应对问题,积极教育引导儿童与人为善、和谐共处,在法治的框架内妥善处理纠纷,帮助青少年规范自身行为,促进形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相符的人生观、价值观。(□本社记者 李卓谦 □通讯员 黄井沛 何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