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资讯 > 以案说法

湖北黄梅:赚钱哪有“捷径”,“跑分”最终跑进“法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汪佳慧)“‘跑分’就是利用我名下的银行账户接收一些不法资金,像电信网络诈骗之类的违法...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汪佳慧)“‘跑分’就是利用我名下的银行账户接收一些不法资金,像电信网络诈骗之类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赃款,将它转出去‘洗白’。”在明知此类“跑分”行为违法的情况下,曹某仍跨越多省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近日,经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只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搞’三天,就能赚1万!”2023年4月6日,曹某从一名微信好友口中得知了“跑分”的赚钱方法。随后,曹某按照要求,将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发给对方“审核”。 “带上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来酒店门口碰头!”当天下午,安排好住宿的曹某,很快就接到了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随后,曹某与电话中的男子碰面,并坐上对方的车。上车后,一名男子开着车,另外两名年轻男子则拿着曹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进行一系列“跑分”洗钱操作。期间,如需要曹某刷脸认证,车子便会停下来。就这样持续了三四个小时后,一名男子向曹某转账4000余元。4月中旬,曹某被抓获归案。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梅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曹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帮助,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用于资金转账,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5月14日,该院以曹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