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案例 > 普通案例

工伤认定“一事通” 行政争议“大调解”

  2022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通过“大调解”,顺利化解了一起“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争议案件,工人黄某与聘其工作的...

  2022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通过“大调解”,顺利化解了一起“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争议案件,工人黄某与聘其工作的乙方公司签订了《协议书》,顺利拿到一次性补偿金12.5万元。

  2020年3月的某一天,工人黄某在浦北某项目工地二楼进行楼面模板安装作业时,不慎踩断了梁底木方条,从二楼楼面跌落到一楼受伤昏迷,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2020年7月,经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黄某属于工伤。但是,该公司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人黄某也一直没有获得工伤赔偿。

  为顺利化解此案,依法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10月27日,浦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综合审判庭庭长何正昌联合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的调解员,在浦北县大调解中心启动“法院+人社+工会+N”进行调解。一方面,法官对公司代表进行法律释明,耐心讲解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使公司代表对工伤认定的深刻内涵有了新的认识,并认可了黄某属于工伤的行政决定。另一方面,调解员耐心协调公司和工人的矛盾,了解公司近年来遇到的困境,并构建起公司和工人之间的桥梁,安抚受伤的黄某的同时,让其了解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瓶颈与困难,最终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至此,历经两年多时间的纠纷案件,终于在浦北县大调解中心圆满化解,工人黄某“工伤认定”一事尘埃落定,并如愿拿到补偿款,乙方公司也撤回了行政诉讼,节约了审判资源。

  近年以来,浦北县主动将“法院+人社+工会+N”大调解机制与“枫桥经验”相融合,通过有效整合法院、人社、工会、妇联、基层政府组织等优势资源,聘请第三方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构建“一站式”调解中心,并将大调解中心的调解案件范围,从民事纠纷逐步扩展到刑事附带民事纠纷、行政纠纷领域,旨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争议化解途径,有效推进争议诉源治理。

  行政争议程序复杂,诉讼成本高,群众诉累不断,行政争议调解有助于打开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解纷机制之间的通道,最大限度地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行政与司法资源良性循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行政争议“大调解”,由点及面,为钦州市构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奠定实践基础,为推动构建行政调解大格局提供浦北“样本”。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