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金华7月21日电(通讯员邓俊 张晔)为寻求刺激,数名年轻人聚集在一起体验“上头电子烟”带来的快感。然而,这种“上头电子烟”并非普通的电子烟,而是一种新型毒品。近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对郭某、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6月,在朋友的引诱下,郭某初次吸食到“上头电子烟”,感觉兴奋、好玩。后来得知该“上头烟油”中含有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被列管的,郭某仍然抱有侥幸心理。
7月下旬,郭某又想吸食“上头电子烟”,便通过微信从刘某处购得5毫升“上头烟油”。郭某拿到烟油后并未独享,而是邀请朋友乔某等5人来到其家中一同吸食。之后,郭某又从刘某处购买了1瓶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油,用于个人吸食。
2021年11月4日,郭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同年11月12日,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抓获归案。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郭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2021年7月下旬,郭某在其家中容留乔某等5人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烟油;2021年7月至8月,刘某2次通过微信向郭某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烟油,二人皆已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