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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法庭”进乡村 极速解纷暖民心

 “法官,你们来村里开庭,不仅使我们节省了交通费,还这么快解决了纠纷,真是非常感谢!”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背包法庭”的法官们深入朱口镇某村,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法官,你们来村里开庭,不仅使我们节省了交通费,还这么快解决了纠纷,真是非常感谢!”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背包法庭”的法官们深入朱口镇某村,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

  2017年,原告某村民委员会与被告童某、陈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村委会依约向二被告交付案涉房屋后,被告方未按时支付大部分购房款,因而成讼。

  为查明案情,定纷止争,法官对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原来,由于案涉房屋(处于顶层)在交付后不久即出现天花板渗水、漏水问题,质量存在瑕疵,被告曾要求原告予以修缮,或相应扣减购房款,但因双方争议分歧较大,故纠纷一直未能解决。

  为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安排在村民文化广场。考虑到该案涉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村民,为妥善处理纠纷,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承办法官就案情耐心释法说理,并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

  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自行修缮案涉房屋渗漏问题,修缮费用由原告承担;被告在原告支付修缮费用后10日内支付所欠全部购房款。至此,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到迅速稳妥化解,目前房屋修缮工作已在稳步进行当中。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继续弘扬“一呼即应,一背就走”的背包精神,拓展提升“背包法庭”工作模式,积极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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