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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准审查办理一起诈骗案

因为一句共度余生的承诺,邹某为“男友”钱某前后花费了60余万元,邹某的错误认识与处分财产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钱某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

因为一句共度余生的承诺,邹某为“男友”钱某前后花费了60余万元,邹某的错误认识与处分财产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钱某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罪?近日,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准确认定一起诈骗案件的因果关系,并以涉嫌诈骗罪对钱某提起公诉。

2022年2月,钱某与邹某相识并成为男女朋友。二人交往期间,钱某以借款之名让邹某为其购买价值15万元的小轿车。同年8月,邹某发现钱某在与其交往过程中仍与党某保持男女朋友关系,便与钱某分手。同年12月,邹某向钱某索要购车款15万元,钱某因无力偿还欠款,便向邹某表示自己欲与党某分手,希望与邹某复合,并承诺自己会与邹某共度余生,邹某应允。2022年12月21日至今年1月21日,钱某在继续保持与党某男女朋友关系的情况下,仍以复合为由,通过让邹某为其购买高档手机、名牌衣服,为其偿还信用卡,支付回乡路费等,向邹某索要钱款累计达52万余元。后邹某发觉被骗,遂报警。

该案移送东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承办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钱某以复合为由接近被害人邹某,并承诺愿意与邹某共度余生,导致邹某基于认识错误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钱某的诱导行为是因,邹某基于该诱导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自己的财产是果。因此,钱某通过虚构的事实,使被害人邹某陷入了错误认知并处分了自己的财产,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以涉嫌诈骗罪对钱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钱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钱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王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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