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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八旬老人撑起“晚晴天”

“我的第一笔返款1.5万元已经到账,老伴儿可以继续治疗了。”近日,八旬老人刘阿姨给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木兰民事调...

“我的第一笔返款1.5万元已经到账,老伴儿可以继续治疗了。”近日,八旬老人刘阿姨给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木兰民事调解团队”的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她奔走近半年没有要回的养老钱,终于有了着落。

2021年5月,刘阿姨参加了一场“养老服务”宣讲会。宣讲会上,在某养老公司负责人的宣传下,刘阿姨与一老年公寓签订了购卡合同,一次性支付11万元购买了2张消费卡。按约定,刘阿姨凭卡可在该老年公寓按一定折扣购买相关养老服务,如在有效期内未消费,卡内余额则以现金形式全部返还,购卡时所赠入住天数,期满后可兑换成租金,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一年后合同期满,并未使用过消费卡的刘阿姨向该老年公寓主张返还卡内余额11万元及相应租金,但前前后后跑了十几次,总是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由于老伴儿得了重病急需用钱,刘阿姨心急如焚。

2022年10月9日,了解到支持起诉制度的刘阿姨向浑南区检察院寻求帮助,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考虑到刘阿姨是高龄老人,法律诉讼能力较弱,该院决定启动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浑南区司法局沟通,为刘阿姨申请法律援助,并协助调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证据材料,做好相关证据固定工作,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法院审理期间,检察官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2022年10月31日,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该老年公寓分期返还刘阿姨的消费卡余额。(王玲 王杉杉 王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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