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步丰雷 利用临时借调到反诈中心专班工作的便利条件,河南省鹤壁市某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张某念及哥们儿义气,在被借调到反诈中心专班从事辅助性工作期间,多次为发小李某非法查询他人银行卡有无被冻结等账户信息,非法获利10.41万元。近日,经鹤壁市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各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他们以每条180元、240元不等的价格,将获取的公民银行卡冻结情况等信息出售给他人,张某、李某非法获利共计10.41万元。淇县检察院以二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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