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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雷波县法院宣判一起盗掘古墓葬案

近日,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22年3月,被告人蔡某在汶水镇...

近日,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2年3月,被告人蔡某在汶水镇狮子村山上采药时发现一座外貌古老、年代久远的墓葬。2022年11月27日晚,蔡某使用锄头、钻子等工具对上述墓葬进行盗掘,11月29日晚被村民发现并报警。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鉴定评估,被盗掘、破坏的墓葬系清朝古墓,为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一批州级文物单位,即“水沟头吴家墓”,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庭审结束后,现场干警还对旁听群众宣讲环境资源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提高法纪意识,自觉保护资源。(姜郑勇 戴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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