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我要报警!我爸又把我妈打了。”今年4月4日一早,浙江省金华市的何先生拨通了报警电话。随后,何先生来到了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司法局根据此前与检察机关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该案线索移送至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
“离婚官司周期长,我妈妈随时面临家暴风险,我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守护在她身边,请你们帮我想想办法。”面对婺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询问,何先生着急地表示。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何先生的母亲阿丽(化名)与其父亲何某于1994年结婚。婚后,何某常常因琐事对妻子拳打脚踢,致使阿丽多次受伤,最严重的一次,何某挥拳将阿丽打到鼻骨骨折。虽然何先生提出支持母亲离婚,但阿丽一直犹豫不决。何先生本身在外地工作,为了保护母亲,只能请假回家,但这也并非长久之计。
何先生告诉检察官,母亲之前被父亲殴打后的就诊病历等重要证据都已丢失,如何切实保护随时面临家暴威胁的母亲,成为他最急迫的诉求。
了解完上述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何某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违反了民法典及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阿丽的民事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其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危险。为此,检察官立即与阿丽取得联系,建议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经过她同意后决定支持她起诉。
在接到何先生求助的48小时内,承办检察官走遍了阿丽曾就诊的医院、报过警的派出所等地,完成了对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并向法院制发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受理后,连夜为阿丽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整套流程在72小时内全部走完。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阿丽的情况并非个例。如何加大对家暴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家暴受害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婺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毛佳佳带队,先后走访行政单位十余家,并调阅了2020年至今相关案(事)件资料1000余份。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及落实民法典的相关要求,5月6日,该院结合婺城区实际,联合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婺城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妇联在全区推行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作为,引导家暴受害人维权,积极开展对相关受害人的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家暴前端处置,针对公安机关家暴警情处置违法情形,全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建立多部门反家暴协作机制,“链”式开展反家暴工作;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在具体办案中引入家庭内成员暴力危险评估量表。
此外,该机制还创新性地建立了家暴黑名单,对名单内成员予以重点关注,及时反馈成员动态,对于重复报警或有伤势的,经查证属实,由公安机关严格执法,若情节较轻依法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直接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绝不“和稀泥”。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共有2名施暴者因多次实施家暴行为被列入家暴黑名单,成为各部门重点关注对象,公安机关、妇联等单位将对其家属进行定期回访。在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公布后,检察机关共接到群众咨询十余次。(范跃红 张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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